公司章程

作者: 九百
发布于: 2021-08-07 21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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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六月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(2019 年修订)


第一章 总 则


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司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(2016年修订)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党章》)及其他有关规定,制订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》、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。

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(93)第318号《关于同意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改制为“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”的批复》批准,以募集方式设立,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号:3100001002736。

1996年5月,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(95)17号《国务院关于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》和上海市《关于贯彻国务院(95)17号文实施意见》的精神和要求,对照《公司法》进行了规范,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。

2008 年 5 月 13 日,公司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,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310000000025577。

2016 年 5 月 26 日,公司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注字【2015】121号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>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10000132234925P。

第三条 公司于1993年10月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93(122)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(93)第318号批准,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,其中:公司发起人原上海市第九百货商店将评估后的国有资产折成国家股3000万股;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2000万股(法人股750万股,个人股1250万股),公司股票于199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
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:中文全称: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:SHANGHAI JOIN BUY CO.,LTD.

第五条 公司住所:中国上海市愚园路300号6楼D室,邮政编码:200040

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零捌拾捌万壹仟玖佰捌拾壹元。

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
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
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
第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。公司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,毫不动摇加强企业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形成党的优势与公司治理优势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,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。公司党委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,探索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;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,从严管理、关心爱护,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;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激发基层活力协同推进,打牢基础、补齐短板,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;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,两手抓、两促进,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。

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,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、公司与股东、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对公司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。依据本章程,股东可以起诉股东,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,股东可以起诉公司,公司可以起诉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。

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、财务总监、总经理助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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